管理模式


       实验教学中心实行中心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,由教学副院长担任。副主任协助中心主任管理实验中心,并对分管的实验室具有建设和监控的职责。师资队伍根据中心岗位设置和要求,采取公开招聘,双向选择的方式建立。

1、建筑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立中心主任和副主任,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
2、任课教师分为实验教学课程负责人及主讲教师和实验指导教师两种,课程负责人负责实验教学大纲的制定,实验项目、实验内容的确定,实验课程考试以及实验教学改革等,主讲教师主要负责实验的讲授、实验过程的指导、实验课程考试工作。

3、实验指导教师负责日常实验课程的具体教学实施,同时参与实验课程的教学改革、课程建设和课程建设。实验指导教师人员相对稳定,尤其是实验课程负责人和骨干教师多年来相对稳定,这对于稳步提高实验课教学质量,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
4、实验教学中心的专职实验技术人员,主要负责中心实验物资、仪器设备等各类教学资源的统一采购、维护、管理、调度和使用及实验准备工作;营造安全整洁的实验环境。

       实验中心负责人负责学科资源的整合,主要体现在教学经费、设备经费统一调配、集中使用,中大型实验教学仪器统一配置、集中管理。